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2009年至2013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对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死刑复核程序以及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了详尽阐述。
未来5年内,在建立和完善依法从严惩处的审判制度与工作机制的同时,最高院也将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有条件地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明确其条件、期限、程序和法律后果。(记者 颜斐)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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