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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生医患纠纷,医院负责人需1小时内到场

 

CCTV.com  2009年03月21日 19:0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3月21日电 湖南省近日出台措施,为患者合法维权提供4条途径,并规定医患纠纷发生后,医院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问题。

  据潇湘晨报报道,从本月到今年十二月,湖南省综治办、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将联合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并为患者合法维权提供4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处理、由医院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调处、由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规定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尽早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从今年开始,湖南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要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人员从专家库中产生。湖南省明确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均需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并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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