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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规定市委领导超期未批公文即视为默许

 

CCTV.com  2009年03月19日 18:5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3月19日电(记者李俊义)河北省唐山市日前出台规定,要求市委常委签批公文一般不超过36小时,无特殊原因,延误超时视为默许。据介绍,此举目的是由市领导起表率作用,带动全市机关干部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从去年开始,唐山市开展了“效率年”活动,推行了联合审批、超时默许、零成本注册、削减文山会,领导干部带头实施目标管理,带头联系服务群众,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海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唐山市又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工作水准、提高群众满意度、减低行政成本和企业运行成本、减轻基层负担、减少腐败现象为目标

  据介绍,根据新规定,唐山市领导还将带头减少公务应酬和接待陪同。每位常委带头精简公务接待活动,实行对口接待,陪同人员不超过8人。对来唐的各种考察团、检查团,确需常委陪同的,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委常委一般不参加各种庆典和迎来送往活动;确需参加的,需经市委主要领导批准。

  此外,唐山市还规定,市委常委要定期明察暗访。每位常委根据工作分工,每月至少搞一次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全面真实地了解分管工作推进情况,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重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同时,每位常委向社会公开个人电子信箱,加强与群众联系,听取群众诉求,并做到经常回复,切实根据群众愿望改进工作。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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