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60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中国建设部也表示,已经在北京、天津、深圳和厦门进行试点。记者近日在厦门市进行调查采访了解到,整个厦门市目前已有近2500户市民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当地也称这种住房叫保障性租赁房。来看记者的报道。
厦门思明区的汪秀娟前不久搬进了政府提供的保障性租赁房。由于全家年收入超过了3万元,既不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但又买不起住房,一家4口长期挤在42平米的单位宿舍里。去年3月,汪秀娟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半年后一家人就住进了75平方米的新房子。
像汪秀娟这样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的目前厦门已有2433户。 按照厦门政府要求,当地公共性租赁住房的面积一般为70平方米左右,住户自己按每月每平方米17.6元的价格通过银行向市公共房屋管理中心缴纳房租。但是,这些房租的七成随后会返还给住户。 这些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租住的家庭或个人只要满足租赁条件可长久租住,但不可转租他人。当租住户的年收入高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时,住户可以选择搬出或租金全部由自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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