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纪委日前决定,给予方家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低职级,并建议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当阳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2月1日,方家平违规驾驶公车,撞上一摩托车,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3月3日宜昌市纪委通报说,当日11时43分许,方家平驾驶鄂E6A676号本田轿车(系当阳市政协公务车)载其家人等一行4人,由当阳市城区沿256省道,往半月镇方向行驶,准备到其亲戚家吃午饭,当行至14.7公里路段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方家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报说,方家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将其相对固定使用的单位公车的一套车钥匙长期掌握在手中,经常驾驶公车;事发前,该市政协党组还专门组织学习了宜昌、当阳两级关于公车管理的规定,且当阳市委和市政协主要领导已找其谈话指出其违规驾驶公车的危害后,方家平仍我行我素,以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严重伤害。
通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对领导干部私驾公车,造成交通事故,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宜昌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17)12388、6252625。
责编: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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