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新闻中心举行“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采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预工委负责同志接受中外记者采访。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就预算工作报告是否应该提前向公众公开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他说,大家可能注意到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加快预算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公开。他想这也是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他说,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密切沟通配合,逐步地推进预算公开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说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为了回答人大代表所共同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包括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安排情况,我们增加了附表,把今年预算中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主要投向都向代表作了说明,对大家关心的农业、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支出都附了表格作了说明。
他说,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进一步地推进细化预算,完善预算公开的工作。但是他也跟大家说,预算公开是一个逐步渐进和完善的过程,它涉及到很多数字、很多口径、很多方面的因素的说明,既然公开,就应该让大家能够听懂,能够看懂,能够反映出意见来。如果把预算每一个项目都公开的话,恐怕是一个洋洋几十万页的大文章。这方面我们既要符合人民的意愿,也要做到可能和可行,使预算公开真正能够发挥人民代表和人民监督预算的作用。
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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