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3日电(记者 陈钢 储国强)记者3日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陕西省澄城县去年发生的“10·29”瓦斯爆炸事故,20人被追究相关责任。其中,矿长李锁民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被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去年10月29日,陕西省澄城县尧头斜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29人遇难。有关部门查明,尧头斜井回风巷口因积水阻断风流,致使工作面瓦斯大量聚集,在检修排水的过程中,瓦斯便沿着回风巷道大量涌出,正好遇到途经此处的工人明火吸烟,由此引起爆炸。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上报的《关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并提出对27名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行政处罚(7人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责任),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尧头斜井煤矿罚款199万元,由渭南市纪委对渭南市副市长雷孟斌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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