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2月23日电(何蒋勇)以身边的同学或朋友作为欺骗对象,带他们偷越国境骗出境外,随后让他们到赌场赌博,待他人赌输后就将其扣押,逼其父母还钱。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起犯罪团伙中的几名成员康某、张某、蒋某、王某、吕某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经办检察官介绍说,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跟搞传销一样,有上家、下家之分,而他们之间又有着明确的分工。这个关系链的底部是张某、蒋某和王某,他们3人负责去物色对象,3人之上是康某,康某主要负责将骗来的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身份情况告诉他的上家徐某(另案处理),再由徐某负责和缅甸境内的郭某(另案处理)联系,让郭某安排好赌场及订飞机票。这个团伙中还有另一名成员,那就是曾做过导游的吕某,由他负责将骗来的人带到缅甸境内交给郭某。在中国境内的张、蒋、王、康、徐5人还负责陪被骗对象到处玩,以获取他们的信任。
据张某交待,他们物色对象还是有要求的,必须是宁波大市范围的本地人,而且是25岁以下的男青年,最重要的是要有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便买机票。从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被抓获,这个团伙共作案7次,骗了8名男青年,先带他们到宁波的酒吧、KTV、网吧等到处玩。随后以赚钱或游玩为由,带他们偷越国境骗至缅甸境内,以赌场是自己人开的,赌输不用赔钱为由,诱骗他们进行赌博。一旦他们将筹码输光后,这伙人就原形毕露,让其签下借条,同时,逼他们打电话给家人要钱,如果家人不给,就打他们,直到其家人汇足了钱过来才放人。通过7次作案,该团伙共收到汇款110万余元。
责编:闫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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