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浙江)嘉兴市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嘉兴市已经全面实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公务员如有严重违章行为,除了受交通法规的处罚外,还将记入所在单位的个人档案中,影响其年度考核及干部的考察、提拔和使用。
5种违章行为将被抄告
据介绍,为监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抄告制度的实施,嘉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5个部门联合组成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
该制度涉及的抄告对象,除全市机关(含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具体的抄告行为包括: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者冒名顶替;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交通违法行为且公车私驾。
当事人只要有以上5种交通违法行为当中的任何1种,除按《交通法》处罚外,还将被“抄告”至纪委及当事人所在单位。
交通违法事关“仕途”
据悉,抄告制度实施后,该市党政领导干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的范围。
领导干部因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累计被抄告两次以上,或存在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将记入干部工作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也要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对一年内累计被抄告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也可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新华网浙江频道-今日早报)
责编: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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