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财政部:今年或考虑出台更优惠房税政策

 

CCTV.com  2009年01月07日 08:1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北京讯 记者柳建云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在国务院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要根据2008年出台的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来定。如果执行得好,可能会延续这些政策;如果执行得不好,可能会考虑出台其他更好的政策措施。

  2008年,根据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国家三次调整了房地产的税收政策。王晓华指出,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可能会有所滞后,2008年对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调整又比较密集,2009年是否出台新的政策,将根据2008年政策的执行情况来定。

  建设部:房价还未降到位

  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会不会冲击正常的房地产秩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回答说,房地产市场所提供的商品住房的供应对象和政府所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覆盖的群体是分得清的,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不会冲击商品房市场,反而有利于平稳商品房市场的价格。

  他解释说,中国人均GDP水平和群众的收入还不高,因此即便有大量的商品住房的供应,恐怕还有一部分低收入群体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商品房市场当中去解决住房困难。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会更加稳定商品房市场的秩序,随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使得不少低收入群体不再掺杂在商品房市场的供应对象当中,反而有利于平稳商品房市场的价格。当然也会使得商品房市场的秩序更加良好。

  他表示,中央决心用三年时间,通过发展保障性住房,力争改善这些靠自己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这就移走了他们头上的一座山。

  在谈到房价时,齐骥说,目前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只有约22平方米。因此,商品住房是有一个潜在的巨大的需求。据预计,2008年全国商品房的销售面积约6亿平方米左右。其中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约5亿平方米左右。目前,各地房价出现了一定的回落,但与社会预期还有差距,仍高于普通居民的支付能力。激活房地产市场的关键还在于房价的合理定位。

  央行:月供不得过收入一半

  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昨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2008年以来,由于受到住房需求下降的影响,个人住房贷款回落幅度较大,11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了10.6%,比去年同期低25.8个百分点。

  霍颖励表示,目前中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95万亿元,占全部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即便去年房地产市场经过了调整,个人住房贷款的质量仍然保持了很好的水平,都远远低于各项贷款的不良率。

  她同时强调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央行规定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的支出不得超过个人收入的50%,以利于防范信贷风险。

  她透露,央行目前在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基础上,已完成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初步试点总体构架,该投资产品链条简化,透明度高,将在取得国务院同意情况下适时试点推出。

  广州房博会5月举行

  楼市去年12月销售冲上年度最高峰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殷小杰)在楼市相对低迷的状况下,广州楼市迎来2008年的最高峰,来自搜房和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广州2008年12月份共成交7920套住房,相比11月大涨三成。为了重振住房消费信心,广东省房协昨日宣布,将在今年5月份在广州市筹办大型房地产博览会。

  搜房和中国指数研究院昨日发布的最新数据表明,广州去年12月共成交7920套住房,成交面积83.6万平方米,相比11月份分别上涨了32.4%和29.6%。

  虽然,每年年末历来是楼市成交高峰,但连续两个月的成交量的放大还是给业界不少信心。不过,广东省房协协会会长蔡穗声比较谨慎,昨日他表示,不能从一两个月的成交量来判断楼市的未来趋势,特别是还可能因此而影响老百姓的购房意愿。

  记者了解到,广州原计划在2009年1月1日~3日召开广州住宅楼盘(中小户型)展销会,但后来因故被延期。业内人士猜测是因为受到楼市低迷的影响。

  不过蔡穗声昨日表示,为打破市场僵局,引导行业步出低谷,省房协计划于今年5月份在广州市筹办大型房地产博览会,届时将动员房地产参展商在展会期间优惠让利,同时组织睇楼直通车,方便群众直赴现场,并组织VIP购房团至现场参观、购房,或采取团购方式至参展楼盘洽谈,鼓励住房消费。

  广州去年12月份共成交7920套住房,成交面积83.6万平方米,相比11月份分别上涨了32.4%和29.6%

  去年第四季度

  广州楼市成交

  10月 5603套

  11月 5982套

  12月 7920套

  房贷利率调整一片“乱象” 贷款人一头雾水

  房贷优惠条件同一银行口径不同

  本报讯 (记者方利平) 用一个“乱”字来形容目前的房贷市场,再恰当不过。由于大多数银行仍未公布透明的统一的房贷利率调整标准,目前对于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情况,不但不同银行操作差别很大,即使是同一家银行,也口径不统一,让人一头雾水。

  同一家银行不同支行说法不一

  目前,对于存量房贷的利率调整情况,只有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等少数银行公布了较为统一的标准。其他大多数银行并未出台统一的执行标准,而是对客户表示具体调整情况要咨询分行或支行。

  记者咨询了十多家银行后发现,不同银行之间执行标准差别很大。如对于纯商业房贷申请七折优惠利率的条件,除了一致要求无不良还款记录、信用状况良好等条件外,不同银行设置了不同的门槛,如工行某支行人士表示,需贷款余额在20万元以上才能申请,而中信和兴业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需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上才能申请。

  此外,即使是同一家银行,不同支行给出的答复也千差万别。对于混合型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利率调整,一国有大银行有的支行表示无论金额大小,目前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有的则表示,该种情况不接受,只能继续按8.5折执行。

  对于以上情况,有银行业人士表示,目前不少银行将房贷审批权下放到支行,各个支行有自己的执行标准,所以会出现以上同一家银行不同支行之间也出现分化的情况,而在房贷利率确定问题上,支行和客户有着较大的协商空间。

  审批期间多付利息银行不退

  不管银行是出于哪种原因导致利率无法及时调整,目前的事实是,房贷族不得不多支付部分利息。

  昨日,记者就审批前该交多少月供的问题咨询了多家银行,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今年1月1日起,所有浮动利率房贷的基准利率将调整为央行去年12月最后一次降息后的基准利率,但是在七折利率申请批准前,市民仍得按照原先合同中约定的优惠幅度支付月供。等申请通过之后,再按新批的优惠幅度打折,例如打七折。

  对于在审批期间多支付的利息,能否在审批之后退还,几乎所有银行都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事。

责编:赵旋璇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