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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不要眼红乞讨收入高过低保线

 

CCTV.com  2008年12月12日 09:4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南方日报  

  乞讨者的收入一直是一个颇受关注的话题。多年来,存在各种传闻,有的声称乞丐们大多背后是乞讨集团,乞丐头子身价不菲等等。最近本埠的一则新闻说,乞讨者收入高过低保线,通常在每月500元―1000元之间,言下之意,乞讨者在广州的小日子过得还是较为滋润的。

  乞讨者的收入高过低保线,这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他们收入过高,还是鼓动低收入群体眼红乞丐?这些年来,我们的许多报道揭示了乞丐们生活的肮脏之处,甚至于把乞丐和犯罪嫌疑分子等同起来,好像乞丐们不仅污染了这个城市的面貌,还损害着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如此看来,或许动员乞丐回乡的动议并非没有市场。

  可是一个社会,一个素来以自由、包容为精神底色的市场经济城市,真的连一些乞丐和流浪汉都容不下吗?宪法早就规定了公民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但却没有规定公民必须有劳动的义务,没有正当劳动就将被驱逐。因此,从法的精神来看,乞讨者既有在城市里行走的自由,也有不工作的自由。何况,相对于低保来说,乞讨到底还是要付出一些体力劳动的,甚至于,必须牺牲掉人的尊严。

  从这个意义上说,依靠乞讨和拾废品挣得一点稍微高于低保的收入,非但不值得嫉妒,还应当给予同情才对。虽然乞讨者们乞讨的原因多种多样,既有因财被困型,也有工作无着型,还有懒散厌工型、农闲挣钱型等等,但不管什么原因,一个社会能够容纳乞讨,就表明这个社会依然有让人生存的底线。华尔街的金融富豪们可以在数字游戏中一夜暴富,也可以顷刻赤贫,因而据说华尔街旁就经常有曾经身为亿万富翁的乞讨者和流浪汉,这不过是被逼无奈的最后的生活方式选择罢了。如果连那些最后的选择都不被允许的话,这个社会就未免太过于势利、太过于苛刻,及至于太过于专横了点儿。

  当然,乞丐们的行乞不是无限制的,他们也必须遵循法律,违法者无论是王公贵族,还是流浪汉,都理应受到法律的惩戒,因为这是基于公共意志的契约。但法律或者制度也应当给予乞丐生存和生活的空间,如果没有这个空间,必然会造成“制度逼反”,也就是制度设计本身具备了诱导乞丐、乃至逼迫乞丐犯罪的因素。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设计。

  我们不能因为乞讨者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挣得高于低保的收入,就眼红起来,就非要通过各种措施降低乞讨者的收入不可。其实,毋如好好想想怎么建立更好的社会保障体系,给予市民和农民更高的低保,让低保收入高得乞丐们不愿意继续乞讨,或许才是正道。(迅之)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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