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山东省莱西牛溪埠村原生产队队长唐成功还记得八十年代初刚刚包产到户时村里的情况。
唐成功:这个实行包产到户以后,村民得交提留,那么干部你就得去催,之间也发生很多矛盾,干群关系也仍然不断地出现一些纠纷或矛盾
解说:山东省莱西县的县委书记张成堂在那段时间也感到了农村问题的严重性。
张成堂:当时好多的老百姓说,包产到了户,不用党支部,他不需要党支部来为他服务了,他自己可以干了。
王振耀:原来是建立在经济控制下的基础上的社会控制,马上就很不适应,通知农民上工吧,过去是每天早晨都得叫着"上工啦,上工啦",现在不用了,不用了那干部干什么呢,干部自己也有地,也有田,不适应了,那不适应之后当时这社会秩序就显得比较乱了。
叶喜祥:当时这个经济上已经自由了,自由种植,自由买卖,自由帮工,一切都自由,但是农民要不要在政治上也自由一点。
张成堂:在经济上都自主了,他政治上也要求民主。
解说:在莱西县民政局的会议上,局长叶喜祥做了一个关于村民自治的发言,这个发言即使在我们今天听来,都显得大胆而充满激情。
叶喜祥:马列主义的老祖宗都讲要自由要自由,国际歌都讲要自由要自由,自由这是咱们共产党人追求的目标,到共产主义也都实行高标准,自由就行了,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许可情况下自由选举干部,自由决定村中事,自由决策,自由监督。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济上自由了,咱再搞村民自治,你们在政治上也自由了。
解说:在北京,中央高层间,关于要不要搞村民自治,搞了会不会乱?争论也很激烈。矛盾最后都集中在了1982年修订《宪法》111条的讨论中。
王振耀:这个时候正好,特别是彭真同志,他是过去在延安时期,他就主持过农村的这些选举,所以他很有经验,那么当时定82年宪法的时候他就提出来,农村要实行,当时实行叫村民自治。
解说:1982年,重新修订的新《宪法》颁布了,第一百一十一条有这样的表述:"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治组织"这四个字第一次被国家根本大法确认。
王振耀:定这个的时候大家说这怎么行呢,觉得你要他自治干什么,他得听我的,当然了理念上大家不会说听他的,他会说听党的,其实到基层不就是听基层政府的吗,他就是这样,说了很多意识形态的话,但实际上就是,原来我想怎么着,想让农民怎么着就怎么着,现在突然发现不行了,经济他不听我的了,现在再如果干部他也不听我的,那我的政策怎么贯彻落实呢,这个争论就很大了。极个别干部说的话是非常粗鲁的,说的话是农民没有条件自治,我也不让他自治。
解说:82宪法虽然明确说出了"自治"这两个字,但如何让农民"自治",在当时谁也说不清楚。在北京,专家和官员们开始酝酿制订《村委会组织法》,大家争得面红耳赤。
这时,吉林省梨树县一个叫北老壕的村庄却出了一件事:村民拒绝上面指派的村长,要求自己选村官。这一年是1986年,饱学多识、被当地人称为梨树县第一笔杆子的徐谦,当时在县政府综合处辅助县长研究村民自治工作。他闻讯后,赶往北老壕村。
徐谦:群众就是一致要求,说村干部都是乡政府任命的,上级任命的,他们有错误,我们不可心,也没办法动他们。我们都不拥护他呀,他怎么领导我们,能不能让我们自己来选一下?
解说:孙国清当时是北老壕村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