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记者昨天从国家公务员局了解到,我国的公务员法规体系正在加紧制定,力争在2010年达到完备。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等三个法规在近日颁布并开始实施,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对此,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早在2007年1月4日,中组部、人事部就已颁布实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而《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也分别于今年1月4日、6月27日颁布实施,并不是新出台的公务员管理规定。相关媒体在近日称这三个规定“于即日起生效实施”,是一种误读。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还介绍说,按照立法规划,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分步出台25个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目前已经完成10个立法项目,涉及公务员辞职辞退、聘任制公务员等领域,其中一些法规在正式颁行前还要经过试点,有关部门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起草,力争这些法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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