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检察日报》报道“中国第一贪”姜人杰被判死刑后,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据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介绍,目前姜人杰案二审已开过庭,判决可能于近期作出。
姜人杰“不认可”犯罪定性
姜人杰案发前担任的公职是苏州市分管土地、城建、规划的副市长。今年4月11日,南京市中院认定姜人杰收受人民币1.08亿余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
“姜人杰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部分和定性部分,态度截然相反。”南京市检察院一检察官表示,对指控的事实部分,姜人杰没有“任何异议”,但对定性部分“基本不认可”。
单笔收受8250万创纪录
姜人杰案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因为这是一起新型受贿案。“单笔收受8250万元,堪称中国之最,而收受方式也很特别,如果没有中纪委的‘若干规定’,没有‘两高’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这笔巨款还真不好定受贿。”江苏省高院的一位法官说。
一位办案人员称,如何对8250万元定性,存在不同意见。2006年开庭时,姜人杰称没有收受8250万元,只是拿这笔钱开公司,公司委托其子姜荑管理。姜人杰案的争议,推动了“八项禁令”的出台。“八项禁令”规定与请托人“合作”开办公司属于受贿行为。“但判案不能依据‘八项禁令’,所以‘两高’出台了‘十条意见’。”
知情者称存在“免死可能”
“一审宣判前,姜人杰没有想到会是死刑,所以并没有大量检举揭发他人。”一位办案人员分析说,“一审宣判死刑后,姜人杰开始检举揭发其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目的是要立功,免除一死。”
一位知情者说,鉴于姜人杰受贿数额巨大,同时他又检举揭发了一些官员的腐败问题,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可能性大,“但免死的可能性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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