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婴幼儿奶粉事件直接相关的赔偿包括:婴幼儿赔偿、经销商赔偿,奶农赔付,以及职工权益,最棘手的问题就在于婴幼儿患者的赔偿
★ 本刊记者/杨正莲(发自石家庄)
对于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的“暂不立案”回应,三鹿三聚氰胺事件的受害者代理律师季成已经很习惯了。
三鹿索赔暂不立案
10月29日,季成陪同来自山东、河南、福建等地区的9名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害患儿童家属,将9份起诉三鹿的诉状递交至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共计索赔130多万元。
法院当场口头表示,暂不立案。理由是,由于此次事件涉及面非常广泛,需要等待政府的赔偿方案,“到那时,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再来起诉。” 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立案庭11月3日下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法院不予立案是说不过去的。”季成说。
2007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7天的期限还没过去,不过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已经公开对媒体表示不会对三聚氰胺事件的赔付案件给予裁定。
9月22日,德衡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律师季成代理了国内消费者起诉毒奶粉首案,当时收到此案的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而法院相关电话则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自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后,国内已经有多起起诉三鹿集团的诉讼案件,但是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未有一起此类诉讼被法院立案,法院也均未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实际上三鹿事件发生不久就已经开始着手考虑婴幼儿赔偿问题,方案一直在制定中。” 企业重组工作组成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时最高法院给了河北省3到6个月的时间,要求尽快解决这个问题,法院不可能一直不受理消费者的诉讼。”
11月4日,三鹿集团法律事务部律师李凯亮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的并购谈判还没有涉及到具体的赔偿问题,“需要政府给出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应该是指导性的。”他说。
“现在更关心的是婴幼儿赔偿问题,经销商的赔偿问题,奶农的赔付问题,职工的稳定问题等,这是政府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一位参与三鹿企业重组的工作组成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其他的重组并购等,政府也在推动,但那也是为了为几个事情服务的。”
谁该对受害者负责?
“最核心的问题是企业责任划分问题。也就是说,这到底是三鹿集团一家企业的问题,还是所有检测出三聚氰胺的厂家的问题?这就涉及到法律上的共同致害问题。”前述企业重组工作组成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还有就是政府的责任问题。”他说,“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名牌产品免检规定,这实际上就是放弃监管,还包括地方政府的协助监管责任等。”
10月25日下午,在第七届亚欧峰会闭幕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回答外国记者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的提问时表示,这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政府也有责任,主要在监管方面。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建国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事件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很大伤害,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作为当地政府,对这次事件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除了田连华以外,所有公司的高管只要是违反了对三鹿、对股东、对消费者忠诚利益的侵害,将来消费者都可以告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中层干部如果有过错的话也可以成为独立于三鹿公司之外的一个赔偿主体,他说:“这是我个人的一个想法。是不是只有田连华被抓、她的左膀右臂被抓就没事儿了?”
“现有的债务、员工、联营企业、贴牌工厂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确定?新加入的企业或者是收购资产的企业以及参与并购的企业一旦进入到三鹿公司以后怎么解决新的企业和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企业改制研究所所长、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认为,各方权利和义务的确定,及时有效地恢复生产并保障各方面的利益是一大难题。
三鹿集团法律事务部李凯亮11月4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整体收购要求“负债跟着资产走”。不过,具体赔付金额需要看国家制定的指导性赔付标准。
“我们会根据官方公告来确定是否变更被告主体。” 律师季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官方正式公告出来以后,他们将会根据自己实际调查的情况来重新确定被告主体。
怎么赔偿?
目前,与婴幼儿奶粉事件直接相关的赔偿包括:婴幼儿赔偿、经销商赔偿,奶农赔付,以及职工权益。
“经销商的问题好算,比如说当初买去的时候花了多少钱,财务一算就知道了。” 前述企业重组工作组成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据三鹿集团的估算,此次召回的奶粉总量超过10000吨,涉及退赔金额约7亿元以上。
据悉,奶农补偿预售大概在3000万元左右。
“职工的问题也好解决。” 前述企业重组工作组成员认为:“将来不管是谁接盘,肯定是要全盘接收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工厂停产期间,职工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最棘手的问题就在于婴幼儿患者的赔偿。正如前文季成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一样,三鹿将面临巨大的索赔问题,“这些巨大的索赔存在着很多隐性的患者,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种赔偿的数额到达有多大?持续的时间到达有多长?谁也无法预测。” 钱卫清说。
刘俊海则认为,婴幼儿患者赔偿包括已经出院的,还在住院的,以及潜在的患者,“这些小孩将来长大以后的生育会不会受到影响?”他说,在财产损失赔偿之外,婴幼儿患者的精神赔偿也必不可少,“这个精神损失赔偿会受到可得的清偿资源规模限制,要适度,旨在从一定程度上去抚平精神上的伤痛。”
具体需要赔付多少金额?没有人能够预估。2007年底三鹿在全国的销售额达到100亿、品牌149亿人民币、总资产16.19亿、负债3.95亿、净资产达12.24亿。事件发生之后品牌全线崩溃,149亿基本荡然无存,直接产品召回目前结算达到7个亿,而评估净资产只有7个亿,两项相抵只有零。
刘俊海认为,可以按照“市场份额理论”,根据某一个城市里面各个检验出三聚氰胺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来确定赔偿责任。
“我们提到一个建立基金的问题,就是行业对于整体事件要有一个评估,大家共同承担责任。基金的主体可以是这22家检验中产品含有三聚氰胺的企业,按照其三聚氰胺的含量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筹措资金,这样就是一个长期的赔付基金。” 前述企业重组工作组成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们考虑可以把这个基金放在行业协会,比如像奶业协会这样的地方――考虑到地区之间有差异,这样可以保证赔付一致并保证其永久性,后续的问题也还有待于基金的运作。”★
责编:汪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