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5日),北京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会上,市政协委员、市文物研究所所长宋大川称,包括北京南站扩建、东直门交通枢纽在内的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由于没有进行文物保护工作,致使地下文物遭到破坏。“北京应该专门针对地下文物保护进行立法。”宋大川建议。
T3施工拒绝保护地下文物
今年两会期间,宋大川提交了《关于交通建设工程应做好地下文物保护的建议》,提案指出,北京目前比较重视地上文物保护,但对地下文物保护却较为忽视。
从2003年开始,宋大川经过多年实地勘测调研,发现北京在房地产、交通等大型工程建设中存在地下文物被破坏的情况。包括德内大街扩建工程、西直门交通枢纽、六里桥长途汽车站改造等都未进行文物勘探或发掘,而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和北京物流空港等工程在发现文物后仍进行施工拒绝文物保护,地铁四号线圆明园站施工破坏了100多米长的清代御路。
宋大川介绍,事先进行地下文物勘探保护的大型交通工程几乎都发现了大量的地下文物。他建议,北京应尽快出台专门保护地下文物的法规。
保护地下文物存在四大问题
宋大川说,目前,北京市在地下文物遗存保护方面存在四大问题:首先是至今没有一部专门保护地下文物的法规;其次是重视地上文保,忽视地下文保;三是各乡镇大批土地租赁未进行地下文物保护;四是文物保护项目群众举报多于主动报批。
“近3年来,经过考古发掘的239项仅60项是施工前主动征求文物部门的,近6成是文物部门根据线索找上施工单位的,大量破坏文物的事件发生在城八区。”宋大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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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不履责无惩罚条例”
北京市规委称,将文保经费列入工程预算面临一定问题
昨天,北京市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目前市规委已经开展“北京轨道交通建设审批与文物衔接程序及地铁建设与文物保护配合机制研究”课题研究,并正在推进建立地下文物保护机制的工作。
“相关办法没有强制效应”
此前,2007年10月市规委下发“关于加强地下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在属于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或旧城范围内用地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在施工前应当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
但市规委也表示,目前在北京的地下文物保护方面,仍在存在着几个难点:一是法律上的约束不够全面具体,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都仅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报请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调查、勘探,没有强制性效应。同时两部法律法规中对于建设单位不履行考古调查、勘探等报请程序没有监督和执法约束,也没有对该行为有具体的惩罚条例。
其次,将文保经费列入工程预算面临一定问题。“目前项目费用中没有‘文物保护经费’这一特定项,建设单位难以将其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工程预算中。”市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规划部门,只能建议建设单位增加专项文物保护经费。
“同时,北京市现在的交通工程项目多为重点工程、折子工程,在工期上要求比较紧凑。”市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古、勘探工作周期较长,因而往往在时间配合上存在矛盾。
“文物保护应提至立项阶段”
提案会办单位、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孙乾也表示,应将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提前到立项阶段,给地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充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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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文物项目
据市政协委员宋大川介绍,破坏地下文物的施工项目包括:
●北京南站扩建、东直门交通枢纽、德内大街扩建工程、西直门交通枢纽、六里桥长途汽车站改造等都未进行文物勘探或发掘;
●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和北京物流空港等工程在发现文物后仍进行施工拒绝文物保护;
●地铁四号线圆明园站施工破坏了100多米长的清代御路。(记者吴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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