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效地调整了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
“改革开放的30年,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居民收入增长形势最好、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3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
改革开放以来,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带动下,居民总体收入水平快速增长,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部分群体率先富裕起来。1978年到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到了13785.8元,增长了39倍,年均实际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到了4140.4元,增长了31倍,年均实际增长7.1%;职工平均工资由615元增长到了24932元,增长了40倍,年均实际增长6.9%。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也首先从农村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扩大再生产和增加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农民收入多少直接取决于他的劳动成果。从1978年到1984年,农民人均全年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55元,年均增长率为14.9%。
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民分配方式更加多样,收入来源进一步多元化。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较大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的终结,在农民和国家的分配关系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共财政加大了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设立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补贴种类,强化了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以后,城镇分配制度改革快速推进。
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在实行放权让利的基础上,1985年,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并开始实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允许企业按照利润留成政策保留一部分利润,并可以用于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对国有企业实行以“减税让利”为核心的系列改革,同时,国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两免三减”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国有企业迅速发展。
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我国进一步深化了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承认了各种非按劳分配的合法性,调动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1978年到2007年,我国平均每个就业人员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从908元增长到了32411元,增长了约35倍;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创造的利润由1980年的1236元提高到了29947元,增长了约23倍。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为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得初次分配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收入分配宏观调节能力不断增强,有效矫正了收入分配中市场机制的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经济效率。
1978年~2007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分别由57.5%和67.7%下降到了36.3%和43.1%,居民总体的生活质量分别由温饱和贫困阶段跃升到富裕和小康阶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同期,农村贫困人口由2.5亿下降到了147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0.7%大幅下降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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