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为确保国家对工、中、建三行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控股地位,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中、建三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 >>>详细
9月18日,国资委、汇金公司分别发布了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汇金公司增持上市银行股票等措施。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上述措施对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表示积极支持。 >>>详细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资本市场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基础、制度环境和内外部条件。 >>>详细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
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提高到5‰。
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下调至4‰。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
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
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2007年5月30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
2008年4月24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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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