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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制定督查含三聚氰胺奶粉下架退市方案

 

CCTV.com  2008年09月18日 07:3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为了维护奶粉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该局决定,对全国流通环节问题奶粉的停售下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等工作进行集中督查。该局制定了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的内容

    1.问题奶粉停售和下架退市情况。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工商总局的通报,对涉及22家企业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开展市场清查的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工商机关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对问题奶粉市场进行全面清查,监督经营者停售问题奶粉,并督促经营者立即下架退市;及时汇总各地下架退市统计数据,按要求时限上报等情况以及下架退市后问题奶粉封存和跟踪监管情况,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2.奶粉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登记情况。主要包括全面掌握奶粉生产经营主体底数、生产经营奶粉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情况。

    3.奶粉经营主体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情况。主要包括奶粉经营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记录进销货台账,进货源头可溯,(批发企业)销售流向清楚。

    4.受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和消费纠纷调解情况。主要包括各地工商机关受理和处理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以及督促相关经营者为消费者退换问题奶粉,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和维护市场稳定等情况。

  二、督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

    此次督查从9月18日开始,由总局统一组织安排集中督查。本着城乡兼顾的原则,突出问题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主要围绕流通环节问题奶粉的停止销售和下架退市工作、受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和退换问题奶粉等消费纠纷调解等方面,对北京、天津、上海、山东、山西、陕西、黑龙江、内蒙古、广东、福建、江西、湖南12个省(区、市)进行专项督查。在每个省(区、市)检查2个市或区,其中包括省会城市和问题奶粉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每个市至少检查1个区工商分局和1个县工商局。在每个市的2个区县范围内至少检查2个基层工商所(城市、农村各1个),以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食杂店各2个。检查方法主要是:

    1.听取汇报。由各省级工商局汇报贯彻总局明传电报通知精神以及对问题奶粉下架退市、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消费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强化奶粉市场监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以及建立奶粉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和应急防范工作等情况。

    2.现场检查。深入基层,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对涉及22家企业和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停止销售和下架退市,以及下架退市的措施及相关记录,工商部门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问题奶粉的申诉举报及退换问题奶粉的情况以及查办奶粉违法案件等情况。现场查验经营奶粉的主体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采取随机抽取市场、超市、经营户等经销的奶粉,采用“倒查”的办法,检查其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查看资料。查阅省级工商局和被检查的工商机关及基层工商所清查有关问题奶粉的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等材料。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此次督查工作在总局党组领导下,由消保局负责具体安排和综合协调。督查工作分别由王东峰副局长、公平交易局、市场司、企业注册局、个体司和外资注册局的司局领导带队,有关司局和消保局派员参加,共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3人。第一组检查北京、天津,第二组检查上海、山东,第三组检查山西、陕西,第四组检查黑龙江、内蒙古,第五组检查广东、福建,第六组检查江西、湖南。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督查是贯彻国务院和国家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落实总局文件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对问题奶粉及时停售和下架退市的重要措施。各级工商机关和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清查问题奶粉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准备,妥善安排。总局督查组在出发前,要进行必要的集中培训,认真学习国务院领导有关婴幼儿问题奶粉事件的重要批示、国家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工商总局下发的关于清查问题奶粉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要求,并主动协调,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提前与相关省级工商机关沟通情况,妥善安排好集中督查的各项工作;地方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配合督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文字汇报材料和工作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各督查组的具体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由总局各牵头司局负责。

    (三)全面分析,客观总结。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要向被检查的省级工商局反馈检查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各检查组应于检查结束后,于9月21日前提交集中督查报告报送总局消保局。报告要具体反映所督查的12个省份22家企业的69个批次问题奶粉市场清查和下架退市的情况,以及消费者退换问题奶粉的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指出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四)严格要求,廉洁自律。总局督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格把握政策,不随便表态,不接受记者采访和群众上访;要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认真执行督查的纪律。被检查的省级工商局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责编: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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