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襄汾九月十一日电(梁波 张雷杰 刘惠来)记者从山西襄汾“九?八”溃坝事故抢险指挥部获悉,山西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每位遇难者家属将获二十万元人民币事故赔偿金。
九月八日七时五十分许,山西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现已造成一百五十一人遇难,三十五人受伤。据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介绍,在已发现的遇难者中,有三十八名遇难者的家属完成了尸体确认,善后工作已全面启动。临汾市和襄汾县抽调干部,对凡申报失踪人口的家庭,做到两人包一户,协助家属进行尸体确认、赔偿款申领。
此次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非法生产企业。早在二OO六年四月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就被吊销。二OO七年八月,该企业的采矿证也到期,直至事故发生时一直都在大肆地滥采滥挖。
其溃坝事故造成的泄容量有二十六点八万立方米,过泥面积三十点二公顷,波及下游五百米左右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部分民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建筑物毁坏。
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此间指出,要继续做好周边乡村的失踪人口排查工作,做好外地遇难者家属的接待工作,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对搜救工作要细致细致再细致,认真认真再认真。既不留下一平方米死角,又要争分夺秒,加快搜救进度。体现以人为本,伤者尽全力救治,死难人员要一一找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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