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襄汾新塔矿业公司尾矿“9?8”溃坝事故抢险指挥部获悉,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矿主和相关责任人等9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襄汾县有关部门做出决定,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排查安全隐患不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其中,襄汾县陶寺乡党委书记、乡长,襄汾县安监局局长、襄汾县安监局总工程师被撤职。
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目前已造成5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 (记者李文祥 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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