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周兆军 张朔)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今天下午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表示,地震灾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已初步完成。
朱之鑫受国务院委托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他表示,国务院成立了有关部门和地区组成的重建规划组,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灾害损失、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损毁严重城镇重建选址等重大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恢复重建的意见。目前,总体规划已经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会议审议,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专项规划进入修改完善阶段。
此外,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展开。朱之鑫介绍说,按照“一省帮一重灾县”的原则,明确了十九个对口支援的省市,建立了支援方与受援方的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了包括住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在内的援建范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财政今年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七百亿元;增加受灾地区再贷款额度,支持商业银行扩大对灾区的贷款规模。目前,部分重建项目已先期启动。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会议上作关于二00七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表示,截至八月二十五日,通过动支中央预备费和调整现有支出科目,中央财政统筹安排抗震救灾资金二百七十四亿多元,主要用于对受灾地区抗震救灾综合财力补助、转移群众生活救济、基础设施紧急抢修等方面,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防止次生灾害造成新的损失。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会议上报告二00七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表示,二00五年至二00六年,共筹集救灾资金一百六十七亿多元,其中百分之六十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从审计调查情况看,一些部门和单位将二点五八亿元救灾资金用于了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严肃处理,已追究了三十名责任人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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