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08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介绍地震灾区群众生活安排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庞陈敏表示,我们要求全部使用到重灾区,同时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主要民政部门接收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他表示,会把有关情况在一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庞陈敏说,“5.12”汶川大地震后,国内外社会各界都给予了极大关注,纷纷表示要向灾区奉献爱心,接收的捐款已经超过了100亿。这充分说明社会各界人士都愿意与灾区人民共担风雨、共渡难关。我想借此机会,代表民政部和灾区人民向海内外所有关心、支持,给灾区提供帮助的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请你们相信,我们一定会把你们的爱心及时、全部送到灾区。
他说,在这里我要做一个说明:100多亿善款,主要由3部分组成:已经承诺的捐款,已经在途中电汇、邮寄被认可的捐款,实际到账的情况。据民政部门统计,通过民政部、全国民政系统、中国红十字系统、中华慈善总会实际到账资金截至今天中午是91亿。
关于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庞陈敏表示,第一,关于使用范围,我们要求全部使用到重灾区,比如四川、甘肃、陕西等部分受灾地区。关于用途,分两个方面:对有捐赠意向的,我们一定要求按照捐赠者的意向使用。没有明确表示捐赠意向的分为两个阶段使用。现在应急抢险阶段,主要用于抢险救灾,救治生命和灾民生活安排。第二个阶段,在进入灾区基本恢复重建阶段,我们将要把所有的善款全部用于灾区的恢复重建,主要用在灾民倒房的重建以及其他福利设施的建设。
关于管理,庞陈敏说,主要讲两点:一是民政部在5月前已经发布了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对救灾捐赠的管理包括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要求。二是我们对这次救灾捐赠有更具体的要求,要求所有的接收机构,主要民政部门接收的一律不得再从捐款中开支任何工作性的费用。另外,要求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的慈善组织,不得将此次救灾接受的资金留做原始资金。我们会把有关情况在一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我们会接受审计和其他部门的监督,也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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