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点击看视频>>>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汶川大地震遇难者。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今天凌晨,北京天安门广场下半旗沉痛哀悼在汶川特大地震中的遇难者。
■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国务院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关于降半旗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同时,《国旗法》第十六条规定,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不哭,我们在一起! |
直击现场 | ||||||||||||
|
|
| |||||||||||
抗震救灾 众志成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