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日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到下午休庭时,起诉书上44项受贿事实已经认定了8项,其余的将在接下来的两天内确认。
被告人曾锦春,男,湖南省汝城县人,原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副厅级)。2006年12月,被称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的曾锦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月被逮捕。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湖南省郴州市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唐国菊、其子曾峰、其女曾云悉(均另案处理)等共同收受4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111.4万元、美元4.25万元、港元6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3152.25万元。
另外,被告人曾锦春还被指控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查,曾锦春个人及家庭目前拥有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6009.45万元,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60.7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账本(曾锦春个人及家庭)
家产
目前财产:6009.45万元
合计支出:796.31万元
财产总计:6805.76万元
来源
受贿所得:3152.25万元
合法收入:245.83万元
违法所得:238.98万元
违纪所得:44.79万元
人情收入:160万元
投资孳息:1643.16万元
不明来历:960.75万元
投资借款:360万元
收入总计:6805.76万元
庭审现场
起诉书读了俩钟头 有人瞌睡
昨天清晨,已经有不少人来到了长沙中院的门口等候开庭。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蜂拥而来,该案四名举报人彭北京、李民主、黄元勋和王文汉悉数赶到。而曾锦春的家属方面也有20人左右前来旁听。为此,长沙中院安排了该院最大的大审判庭庭审此案。
在庭审之前,两大保险柜的诉讼材料被抬入了法庭,引起了旁听人员的注意。上午9时5分,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曾锦春被法警带入法庭,面带微笑,脚步稳健。由于被控受贿的事实数量较多,整个起诉书共26页28058字,公诉人用了2个小时才读完,旁听席上甚至有人打起了瞌睡。
收完钱不帮人办事 自称无奈
在法庭上,公诉人询问曾锦春为何在一宗受贿事实中,收了人家钱却没有帮人家办事。曾锦春回答说,自己曾经告诉对方,这个事情自己帮不上忙,要对方不要来找他,可是对方却不答应。“他前后送了两次钱,每次都是40万,我想过要退钱给他,但是他死活不收。我也没有办法。”另外当公诉人询问一单曾锦春以借钱为由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的事实情况时,曾锦春却在法庭上哭穷。“我当时确实没有钱,那一笔是真的要借钱。”曾锦春说。
庭审期间,曾的情绪非常平静,面对公诉人提出的关于受贿指控全部一一承认。
众家属对峙受害人 庭间互骂
中午休庭后,激动的家属们马上冲到了审判区前去和曾锦春说话,不少家属都痛哭流涕,而此时也有不少受害人和举报人在冲曾锦春喊着反话:“曾书记,你要保重哦!”
从郴州赶来的彭新忠对着家属们怒喊:“因为曾锦春的迫害,我坐了三年的牢!谁来补偿我!”而家属们不甘示弱,“你们说谁是贪官,你自己做错事,还怪到老曾的头上!”家属们的表态激怒了众多遭受过曾锦春打压的人。不少人冲上前来要和家属们争个明白,甚至有人要动手。幸好,法院方面安排了足够的警力在现场。法警们马上将两拨人分开,并分别带离了现场,双方才没有在法庭上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