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在安徽调研

 

CCTV.com  2008年04月15日 13: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就行政监察和预防腐败工作赴安徽省开展了调研。期间,马?先后与安徽省部分省辖市监察局局长、芜湖市党政领导和省纪委、监察厅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她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在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等一起参加了调研。

    马?指出,近年来,各级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部署,积极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积累了在合署办公体制下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宝贵经验。但也要看到,与新形势对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期待相比,行政监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再接再厉,努力开创行政监察工作新局面。

    马?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约束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严肃行政纪律,推动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提高效能。一要加强执法监察,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任何单位不得突击提拔干部和违规处置公款公物;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促进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二要加强廉政监察,推进政风建设。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处行政机关公务员失职渎职的问题,着力查办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有关部门着重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和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整治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等工作,坚决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三要加强效能监察,促进勤政高效。加快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着力解决效率低下和能力平庸的问题;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等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行政服务和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创造条件让群众更好地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同时,要把预防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要抓住防止权力滥用、谋取非法利益这个关键,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剖析典型案例,认真查找制度和管理方面的漏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改革,深化政务公开,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马?强调,当前,行政监察工作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不少的挑战。进一步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找准职能定位,强化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业务主管部门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统筹推进,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要注重调查研究,强化政策指导,密切关注行政监察工作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工作手段,提高专业水平,探索运用新的方式方法,增强行政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要坚持一手抓工作、一手抓队伍,严格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促使大家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钟河石)

责编:李二庆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