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2月29日电(记者梁冬)春节过后,就业市场进入高峰期。记者日前在黑龙江省节后的几次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招聘会上发现,随着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农民工在选择就业单位过程中的主动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开始学会对用人单位“挑三拣四”,“先签合同后上班”的自我保护观念已被多数农民工接受。
“不签劳动合同的单位,我不会去。”在近日的一次招聘会上,对一家用人单位的无理要求,齐齐哈尔市农民张明水不假思索地回绝了。
50多岁的老张是齐齐哈尔市城郊的农民。据老张讲,他以前经常外出打工,苦活、累活干了不少,但收入却不多。因为未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找借口克扣工资,甚至不给钱的事老张没少遇到。“现在有国家的规定,咱找工作也得留个心眼,不签合同的单位不能去,咱不能再吃哑巴亏了!”
老张的想法在农民工中很有代表性。据了解,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黑龙江省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开始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像老张一样,将签订劳动合同视作上班工作的前提,对一些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坚决说“不”。
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使用人单位感到了压力。“《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实施意味着企业用工要更加谨慎。现在应聘者的心态和以前‘有个工作就行’的想法大不一样。给多少钱?累不累?签不签合同?加班给不给加班费?……好多事项都得事先说好。”齐齐哈尔联华汽车配件公司的招工人员在一次招聘会上这样对记者说。
由于农民工群体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农民工在就业市场上的薪酬也水涨船高。据了解,今年春季黑龙江省各地的农民工薪酬标准平均已比去年提高了100元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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