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29日电(记者梁娟)陕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规定,今年陕西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将实行“一票否决”。
按规定,所属单位因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中央纪委、中共中央办公厅,省纪委、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非自然原因
引起的重特大事故,须追究领导责任的;班子主要成员或班子2名以上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的;辖区内所属单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披露,经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而处理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进一步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的;在上年度政风行风评议中,排名末位的;对领导批办、上级交办要结果案件和问题久拖不查或查处不力,在正常情况下未按要求时限上报结果,也未主动说明原因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据了解,陕西省各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中央驻陕垂直管理的有关单位,以及单位非领导职务的厅级干部均在考核范围之内。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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