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全国和我省有多部民生法规开始施行,涉及到个税起征点、车内空气污染及妇女权益保护、水源地保护等居民生活的多个方面。
全国
个税起征点调至20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2000元后,全国工薪阶层中,纳税人数占职工总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下降到30%左右。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每月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需要说明的是,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有的虽然已超过每月2000元的起征点,但不必缴纳个税。
车内污染物浓度不得超标
3月1日起,《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开始实施。据了解,这项标准的主要控制对象是车辆在静止状态下,由于车内构件材料和装饰材料造成的空气污染,不包括汽车发动和行驶时,尾气窜入车内引起的车内污染。
影楼不得借别处样片宣传
日前,商务部发布《摄影业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要求影楼的“样片、样本应由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内部人员(摄影师、化妆师)完成,不得从组织外部获取”,以保证样片、样本能够真实反映影楼的摄影艺术表现能力和工艺水平。
全省
低保户生育可获补贴
3月8日起,修订后的《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开始生效。农村的贫困孕产妇和城镇的低保户孕产妇,可以享受政府住院分娩的费用补助,具体办法将由各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不过,“超生”的孩子没有补助。
新办法同时界定了“性骚扰”的范围,必须是“违背妇女意愿”,“以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肢体动作等形式”,向异性发送的“黄段子”今后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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