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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格省直机关会议管理 禁旅游宴请发纪念品

 

CCTV.com  2008年02月29日 17:0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2月2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省人大、政协机关,省“两院”以及省直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会议管理,控制和精简会议,节约会议开支,提高会议效率,禁止组织旅游宴请,禁发纪念品,并且会期一般都要控制在1天半以内。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将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费用,加强对会议的计划和统筹,科学合并、套开相关会议,要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和会议工作人员。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各类非常设机构一律不得以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会议。

    据了解,会议将实行分类管理:一类会议由省委、省政府召开;二类会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由省直部门主办;三类会议由省直部门召开。一类会议和二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半以内,三类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1天以内。各部门原则上每年只能召开一次二类会议。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各类会议原则上要求在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定点的省内饭店召开。虽未纳入定点范围,但收费低于定点饭店的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也允许作为会议场所。不得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名胜区饭店召开会议。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参加要求与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的公务会议。

    而且,会议期间,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与会人员游览或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等。

责编: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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