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饺子中毒”这一事件的发生过程。
1月30日下午,日本厚生省通过中国驻日使馆向中国质检总局通报了部分日本消费者食用河北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称被食用的饺子中查出含有高浓度有机磷杀虫剂"甲胺磷"和"敌敌畏",造成10人生病。
1月31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向媒体通报了对该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经对天洋食品加工厂出口日本的两批次水饺留样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检测,均未检出甲胺磷,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也很齐全。
同日,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天洋食品加工厂对在日本的产品和正在途中的产品立即召回,并请河北省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组成工作组赴日,通报中方调查进展,主动配合日方开展调查。工作组对从日本带回的共10袋不同生产日期的水饺样品进行检测研究,所有检测结果显示,甲胺磷和敌敌畏均未检出。
2月4日,日本政府派出调查团前往天洋食品厂进行调查。
2月6日凌晨,中国质检总局宣布,中日调查组到石家庄天洋食品厂调查,就目前看到的范围,“食品厂车间整洁,没有任何异常。”日本调查团实地考察后表示,该厂车间整洁、管理规范,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2月9日,公安部成立由侦查、毒化、痕迹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石家庄市,河北省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近百名民警,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工作。
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表示,此事件不是因农药残留而引起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它可能是人为破坏的案件,是一起个案,与奥运食品安全没有任何关联。
2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认为"这次发生在日本的"饺子中毒事件",不是一起因农药残留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为作案的个案"。投毒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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