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违规转让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流失国资12.4亿。本报记者 杨万国 摄
2008年2月27日,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出现在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上。
报告指出,“安徽省政府违规压低评估价格,低价转让合肥至巢湖至芜湖高速公路,两年半后又违规高价收回,共损失资金12.4亿元。”
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的几次转手,一直让张莉(化名)无法理解。2003年,它以19亿的价格被卖;2年后,又以35.8亿被收回。“这就像一个黑色玩笑。”
在高速路被卖之前,张莉是合巢芜一收费所的班长。她说,当时高速路收益已经开始以每年40%递增,“为什么还要卖?”
今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报告给这“玩笑”做了个注脚。在评价高速公路中现有问题时,报告指出,“一些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不经评估或压低转让价格等对外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然后举例合巢芜高速公路。
“其实,谁都看得出来,它是被贱卖的。”张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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