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澳门2月27日电(记者张家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27日公布修订《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立法会选举法》的咨询文件,并就此展开公众咨询。
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前为年满17岁的合资格市民作选民登记;取消选民证;提高社团成为法人选民的条件和完善界别或界别分组的确认制度;加强打击贿选的力度;强化选举委员会的职能等。
为配合修订三项选举法的咨询工作,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从27日开始一连3天,为特区各界人士和团体代表举行3场关于这次法律修改的解释会。而后续的解释会和公开咨询会则会在3月份举行。
咨询期内,澳门市民和社会各界都可以透过电邮、邮寄和图文传真等方式,向特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或法律改革办公室提交有关对修改三项选举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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