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2月2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27日表示,自从特区政府2003年推行“公务使用时租出租车计划”以来,每年为纳税人节省约213万港元开支。
陈家强书面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表示,特区政府推行“公务使用时租出租车计划”几年来,各政府部门因公务而租用“时租出租车”次数共1926次,涉及656902港元,每年因此删减公车和司机职位而节约的开支高达213万港元。
根据特区政府物流服务署的指引,政府人员必须按程序向所属部门申请,再从参与计划的出租车商会名单中,轮流挑选及联络出租车。
香港的时租出租车收费每小时100至150港元不等,每次最少租用两小时。政府人员先付租车费,事后根据租用记录,向所属部门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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