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2月27日电(记者 吕晓宇)记者从山西省汾西县政府了解到,汾西县对“1 ? 20” 蔚家岭非法采矿窝点爆炸事故第一批11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对87名参与非法采矿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12人被判刑。
1月20日,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蔚家岭村一座非法采矿窝点发生爆炸,造成25人死亡。日前,汾西县对11名“1 ? 20” 蔚家岭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给予免职、撤职、开除等相关处理,其中,汾西县永安镇党委书记、镇长被免职,一名副镇长以及永安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被撤职。
“1 ? 20”事故发生后,汾西县展开打击非法采矿整治行动,对128处已经取缔的非法采矿点进行重新炸毁和填埋,收缴土制炸药100多公斤,查扣非法煤炭2700多吨,依法对87名非法采矿、破坏国家资源的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了处理,其中1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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