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是由党员分选区选出来的,党代表对选他的选区党员群众负责
南京市白下区近年来针对城区党建重在选区、社区的新特点,在积极推进党代会常任制的过程中,突出党代表的主体作用,以“党代表进选区”为载体,促进党代表真正联系选区党员群众,“对选民负责”,走出一条推进党代表任期制的新路。
围绕党代表履职推进“常任制”
南京市白下区地处老城区,党建工作有较好基础。为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白下区从2004年开始试行党代会常任制,重点是把党代表资源激活,使得党代表成为任期内活跃的执政资源之一,发挥参政议政、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的作用。
2007年9月开始实行的“党代表进选区”活动,是白下区党代表在党代会年会之外的重要履职事项,目的是促进党代表与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白下区规定,217名党代表每年进社区开展工作或活动至少4次,并明确了党代表进选区的主要职责:向选区党员群众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选区党组织结合实际贯彻区党代会精神;积极参加选区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了解选区党组织的建设情况,为党组织建设出谋划策;经常深入选区党员群众中,倾听呼声,反映党员群众的意愿,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提高选区党员群众政治素质和文明素质,为选区党员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围绕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参政议政作用、联系选区党员群众,每年向选区党员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