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良乡二分队队长霍立军、一分队队长韩玉山及一分队党支部书记孟令军,伙同市房山区佳运通停车场法人代表王山等人涉嫌敲诈勒索被提起公诉。
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检方指控,2003年3月至2006年8月间,王山分别与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等人相勾结,利用城管人员公路上查处货运车辆之机,大肆进行犯罪活动。
在房山区良乡镇附近的路段上,王山带领佳运通停车场10余名职员,伙同城管人员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等人以查处为名,强行拦截、扣押货运车辆共计1996次(涉及事主1572人),将所拦截车辆先后停入交安、佳运通停车场,分别由佳运通停车场职员刘佳、李丽强行收取每天每辆200元至300元的高额停车费,共计获利42万余元,后王山等人按约定将高额停车费的50%返还给霍立军、韩玉山、孟令军等人。
2005年6月至2006年8月间,王山的哥哥王海、弟弟王林分别利用王山与城管人员勾结查扣车辆之机,以保证途经房山区良乡镇的个体运输户不被查扣为名,强行收取个体运输户李某、梁某等人共计55.6万余元。无业人员潘文涛利用与霍立军的亲属关系,以相同的方式强行收取个体运输户薛某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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