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度600多家单位欠税
■本市税务部门公布最新欠税公告■两房地产公司列入千万元级"老赖"
□晨报记者陈抒怡 殷正明
昨天,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刊登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发布的2007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620多个公司、厂家、商行和代表处等单位名列其中。
在4家欠税逾千万元的单位中,房地产公司占了2家。
记者还发现,公告中有20多个持有护照的老外也作为欠税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上榜”。按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或者没有法人为其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曾联合下发《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欠税老外若要出境,自然也会被阻。
20多个老外上了“欠税榜”
公告显示,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欠税超过2549万元成为欠税“冠军”。上海罗事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欠税超过2257万元成为欠税“亚军”。名列“第三”的是上海新明星房地产开发公司,欠税超过1420万元。在31个百万元级欠税大户中,房地产公司也“挤进”了5家,占16%强。
餐饮企业列入欠税公告的共有58家,这些餐饮企业欠税额虽然不那么“超群出众”,但欠税税种却不少,有的甚至连城建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一个不落。有的长期欠税,已算得上“老赖”。曾陷入数千万元巨额债务的达伶港餐馆,因未按期缴纳税款,再次登上本市2007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引人注意的还有,20多个持有护照的老外,也作为欠税单位的法人或负责人“上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也早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欠税老外若要出境,自然也会被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