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姬栋)记者昨获悉,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仙桃21名黑恶人员日前一审做出判决:恶势力头目刘烈勇和其枪手陈小辉被判处死刑;杨威、韦文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黄学志、陈勇兵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到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判决书长达136页。
今年40岁的刘烈勇曾是仙桃名噪一时的“黑老大”,而让其落网的导火索,则是他组织策划了一起“黑吃黑”事件。2005年12月29日,刘因怀疑自家大门被枪击系同城另一“黑老大”胡东风所为,遂组织人员于当日下午5时许,在仙桃天怡大酒店门前埋伏,陈小辉蒙面连开3枪,将胡打死。
胡死后,近二百辆小车一律戴白纱、黑箍,招摇过市为其送葬,仙桃城区沔阳大道交通完全瘫痪,影响极其恶劣。
此案由省公安厅强力督办,涉案人员纷纷落网,刘烈勇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逃犯后,于2006年10月在武汉落网。该案由省公安厅指定十堰市公安局异地侦查管辖,十堰警方成立专案组,历经11个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1年至2005年11月,以刘烈勇为首,杨威、陈小辉、韦文辉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犯罪团伙,以各种方式非法获取枪支7支,非法成立“稽查队”,控制仙桃的水泥、猪肉、烟花爆竹等市场,强买强卖,造成1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和5人轻微伤的特别严重后果。该团伙还将非法敛集的200余万元钱财,用于供养组织成员,及为组织成员逃避打击提供经济支持。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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