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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要求各地严禁滞留、缓拨低保补助金

 

CCTV.com  2008年02月03日 20:21  来源:中新社  
专题:众志成城抗冻灾

  中新社北京二月三日电(记者 张希敏)今天,中国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对低保家庭的影响,采取适当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严禁滞留、缓拨低保补助金。

  通知指出,各地在继续执行二00七年国家出台的各项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政策的基础上,从二00八年一月一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十五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十元。中央财政按原补助范围对城乡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规范低保救助范围,进一步做好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责编:周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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