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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质疑劳动合同法 呼吁出台细则作调整

 

CCTV.com  2008年01月24日 08:15  来源:金羊网  
专题:2008年地方两会

  郑龙辉:新法制定须听企业意见

  郑龙辉1958年出生,广东电白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广东省劳动模范。广州市金辉建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广东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郑龙辉日前在省人大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我省尽快完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建议》的提案,引起与会者与媒体的高度关注。他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目前新劳动合同法存在着不少争议,有针对性地出台配套的细则是当务之急,但一定要充分考虑劳资双方的现实与观点,通过进一步的规范给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持续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无助劳资和谐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用人单位都在忙着“规范”用工形式。现在的争议是,这种形式上的“规范”是否能达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个目标呢?郑龙辉提出质疑。

  记者(以下简称“记”):作为人大代表,又是企业家,你是如何评价《劳动合同法》的?

  郑龙辉(以下简称“郑”):立法者的立法初衷和目的是美好的,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夜,无论外资、国企、私企,还是事业单位,很多都在忙着“规范”用工形式。普遍的做法是不再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改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花钱买断老员工工龄,以避免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干脆裁员。

  记:更多企业的态度是怎样的?

  郑:据我了解,不少企业目前抱着谨慎的态度,等待着细则的进一步明细化,再决定下一步对策。所以,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时候,我建议广东省能够根据广东劳动用工的特殊情况,制定《广东省新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减少劳资双方的不必要对立和内耗,降低法律博弈与维护成本。

  细则可提供调整空间

  “法律通常显得原则化和弹性化,细则出台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尤其是一些用人单位反应强烈的条款,有可能通过细则方式调整过来。”郑龙辉认为细则不宜草率出台,要经过充分讨论协商,定出一个劳资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方案。

  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问题是什么呢?

  郑:在于大大增加了社会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是一部由政府起草的劳动合同,工人和企业都要“无条件接受”。当劳资双方都不买账的时候,政府的运作成本就会很高。

  记:如何让细则改变这种状况呢?

  郑:在新法中,有一些模糊的地方会增加劳资双方的争议。比如,如何界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旷工7天还是3天呢?当劳资双方有异议时,是企业说了算还是哪个部门认定呢?这些都需要细则去完善的。

  记:细则具体要关注哪些问题呢?

  郑:比如,实施细则要对“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做出明确界定,使派遣企业了解到自己有多大的生存空间。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展开细谈,实施细则要对此进行定义解释。同时,实施细则若能对《劳动合同法》中的“上岗录用条件、带薪培训的定义”等具体内容进行解释细化,将有助于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在“服务期”等方面出现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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