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1日电 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首次将浙江老百姓的健身权利写进法律,把各地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纳入法律的范畴。
这个事例,折射出浙江等地立法机关关注民生的“冰山一角”。近年来,尤其是刚刚过去的一年,各地人大加大对百姓权益维护、住房拆迁、医疗健康等方面的关注力度,民生成为地方人大立法的“主题词”。
河南省人大在地方法规的审议过程中,把“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在审议《河南省邮政条例》时,就解决城镇居民用邮难问题,增加了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规范邮政管理行为和方便群众用邮,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以及邮政企业接受社会、用户监督等内容。在审议《河南省煤炭条例》时,突出了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增加了“对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等内容。在审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时,就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管理问题,增加了“加价水费标准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度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等内容。
2007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法规共20件,其中六成以上密切关乎民生。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其生存及发展状况备受社会关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就农民工的权利救济、工资支付保障、医疗养老保险、子女入学等作了详细规定。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为满足广大农民对医疗卫生的要求,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从2003年3月至2007年12月,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省的地方性法规79件,废止省的地方性法规9件。其中涉及社会领域方面的立法25件,占立法总数的三分之一。《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制定,促使各地政府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企业工资支付的情况实现了在线实时监控,为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起了重要作用。去年刚刚制定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作为首部关于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对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宁夏人大立法也加大了对民生的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劳动合同条例》《厂务公开条例》等法规,注重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从不同侧面强化对民生的保障。
除立法关注外,民生也成为正在各地召开的地方两会代表委员的重点话题。
今后五年,陕西省将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计划投资1118亿元,整体推进和实施教育等民生八大工程。这一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引发陕西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热议,他们希望政府能把民生八大工程这个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物价上涨现象引起各地两会的关注。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通过建立粮食、猪肉和食用油储备体系,落实储备基金,引入价格储备机制,稳定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山西省政协委员刘俊明调查发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很多失地农民面临失业。他建议尽快出台《山西省农民失地补偿(试行)办法》,明确补偿标准,并将完成失地农民的职业转换和身份转化纳入该办法。
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立法、议案提案等都刻上鲜明的“民生”印记。从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到文化建设,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内容贯穿着各地方两会。(记者张乐、桂娟、刘云伶、王攀、车晓蕙、艾福梅、曹健、许祖华参加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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