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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换肾" 凸显器官移植窘境(热点解读)

 

CCTV.com  2008年01月11日 08:11  来源:  
[内容速览]  来自湖南常德市的两个尿毒症患者,因为两个家庭中各自肾源提供者与自己配型对不上,却与对方成"绝配",双方家庭同意"交叉换肾"。在广州广医二院,医院伦理委员会以8∶1"暂缓"这一提议;而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同样是伦理委员会,却以13票全票通过,"交叉换肾"手术成功进行。该事件超出医学的范畴引发广泛热议,有人将之喻为"生命"与"法律"之争……

   卫生部

  介入调查"交叉捐肾"事件

  本报记者 白剑峰

  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针对海南一家医院实施交叉捐肾手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将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毛群安指出,根据2007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活体器官接受人与捐献人之间须是配偶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了亲情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行为,须依法进行处罚。

  近日,卫生部也收到一些群众举报,个别医疗机构在人体器官移植业务开展中有违规行为,卫生部也正在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将依据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吊销这些医疗机构从事这项业务的资格。卫生部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地开展医疗服务,特别是人体器官移植业务。

  1月10日,记者拨通广州广医二院院长陈晓辉的手机,身陷"交叉换肾"风波的他声音显得有些沙哑,甚至都不愿再听到"交叉换肾"这四个字。

  "患者手术非常成功,作为医生,救人是第一职责。"电话那端的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院长肖劲逐却异常平静,显得有点低调。

  广医二院暂缓"交叉换肾"

  来自湖南常德的17岁少女何一文,39岁男子何志刚,在被查出患有尿毒症需要进行肾脏移植后,家里所有亲人能够提供的肾源都未能与之配型成功。

  然而,当两家人的血型全部送到广医二院来进行匹配检测后,该院潘光辉教授突然发现一个惊人结果:受捐者何一文的血型是O型,其父亲捐献者何大兵的血型是A型;受捐者何志刚的血型是A型,其表哥捐献者史道红的血型是O型,如果能交叉互换一下,这是两个"绝配"。

  在广医二院,进行近一个星期的休息与检查后,何一文、何志刚两家人4名捐赠与受捐者都调整好状态,做好充分准备,只等着手术日期的到来。

  按照规定,在进行器官移植手术之前,手术必须通过当地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批。而由9名专家组成的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8∶1认为,"交叉换肾"不符相关法律规定,应暂缓这一手术。

  医院方面解释说,伦理委员会是根据2007年5月1日出台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作出的决定。很显然,这两个家庭不在法律规定之列。

  专家们认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是他们能够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唯一法律依据。个人感情取代不了法律,所有的器官移植手术必须符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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