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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一方说了算

 

CCTV.com  2007年12月14日 00:43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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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我们继续解读《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劳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单方制定一些“霸王规章”,这种单方的规定很难保证劳动者的利益。

    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劳动合同法》起草专家之一 郭军:很多规章制度”不是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就是由企业单方强加给员工的,比如说,迟到一次罚三百,上厕所不能超过五分钟,(女性)结了婚就得辞职,签订劳动合同是不讨论这个内容,但是一旦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发给你一个员工手册,那上面可都写着了,这种单方强加给职工的一些义务性规定,我们认为显然是不合理的。

    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有了新的规定,就是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劳动合同法》起草专家之一 郭军:这个劳动法第四条里面引入一个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得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这样的话,是不是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都是劳动者说的算呢。专家提醒说,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就不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比如,用人单位制定纯属生产技术规程之类的规定。但是如果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就必须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确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劳动合同法》起草专家之一 王向前:平等协商意味着双方必须就这个规章制度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准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只有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个规章制度才能出台、才能颁布实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这个规章制度就不能出台实施。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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