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陈水扁日前威胁说,如果泛蓝执政县市实施两阶段投票,他就宣布这些县市选举无效。泛蓝执政县市长纷纷指责,“他又不是皇帝,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宜兰县长吕国华说:“选举有一定法令依据,一切要依法行事,不是陈水扁说了就算的。”
台北市长郝龙斌表示,原本就预判民进党想制造选务混乱,进而由台当局宣布戒严,如今陈水扁的谈话,证实台当局确实有此打算。
郝龙斌及彰化县长卓伯源都指出,2004年台湾“大选”就是实施二阶段投票,当时选出的陈水扁有效,为何这次二阶段投票台当局就认为无效?依“选罢法”规定,选举无效要经法院二级二审程序认定,台当局与“中选会”根本无权做此认定。
台北县长周锡玮指陈水扁的说法是“吓吓公务员和老师”,使县政府须花更多精神说服公教人员支持选务。他表示,惩处公务员的权责在地方政府。台“中选会”最多只能惩处台北县选委会主委,但“‘中央’记他一个小过,我记他一个大功。”不会有问题。
台中市选举委员会主委、副市长萧家旗说,所谓的“选举无效”,有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属司范畴,就像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也是由法官判决。陈水扁直接宣布选举无效,有侵犯司法独立的嫌疑,难道陈水扁能指挥法官,作出他所期待的判决吗?
新竹市副市长陈全桂说,新竹市会与其他蓝营执政的县市统一步调,“其他县市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台中县长黄仲生说,何必让基层公务员为难呢?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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