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日,北京故宫游人如潮。当日,故宫接待游客11.48万人次。新华社发(陈晓东摄)
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张毅、周英峰)记者从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论证比较,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已基本形成。从11月9日起,这一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此次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方案的拟订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要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三是节假日安排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影响和冲击;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公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五是法定节假日调整要充分考虑到国民旅游需求。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法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十一”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3个连续7天的长假,而每个长假掀起的旅游消费热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被人们称为黄金周。
1995年5月,中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1999年“十一”又推出了黄金周休假制度,使中国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达到了114天。
在1999年国庆第一个黄金周到来时,席卷全国的假日旅游热潮令各界人士始料不及。
责编:徐文华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