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360度):我身后的这张照片是:今年10月3日,北京八达岭长城景区的情景,这样的情景我想对于经历了9年的黄金周假期的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
中国的“黄金周”休假制度始于1999年,当初政府的用意是启动消费和刺激“内需”。这个极具中国特色的公众集中休假期被安排在每年的农历春节、5月1日至7日和10月1日至7日。“黄金周”让刚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悠闲之乐”,一时间,在中国掀起了一股“假日经济”的热潮。据统计,每年中国超过10%的旅游者是集中在3个黄金周里出游的。
伴随着“黄金周”,拥挤、事故、服务质量下降、景区设施欠缺、旅游资源过度开发等诸多问题也逐渐暴露,并促使人们开始反思集中休假、集中出行所造成的种种弊端。与此同时,关于“带薪休假”、分流黄金周游客的呼声也日渐升高。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征求意见稿具体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在公众关心的年休假与寒暑假、探亲假的关系问题上,征求意见稿明确,“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亲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或探亲假假期。”
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号,在此之前,社会各界可将提出的相关意见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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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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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件:zgdx@chinalaw.gov.cn
“带薪年休假”早就是公众关注的一个话题。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一直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76条也明确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虽然休假制度不断被强调,但是很多人还是对自己应该修什么假?何时休假心里很含糊。有关专家表示,由于相关规定操作性不强,加之缺乏刚性约束,使得带薪年休假被公众批评为“一项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权利”。那么这次公布的带新年休假制度一旦被最终确定,会对中国的休假制度产生什么影响?
下面我们就连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 彭光华 他曾是国务院劳动合同法课题组核心专家。(电话:13522889856 7:50和彭光华教授联系一下,确认是否有固定电话。)
连线问题:
1、 此次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黄金周的直接影响:交通、环境的压力;劳动法的规定)
2、 我国以前也有很多关于带薪休假的规定,例如寒暑假,探亲假、婚假等,这些假期和带薪年休假之间是什么关系,有冲突吗?
(以上的很多假期是福利,更多的集中在国家企事业单位,教师等特殊群体;带薪年假是权力,使每一个劳动者都应该享受的,当然也包括非国家单位,是法律义务。)
3、 您现在如何看待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
(A:总算要出来了;(好)B:应该更明确公民权利,而不是意见稿中多次提及的"单位安排";C:建立统一劳动制度,而不是有些特殊劳动者(如教师)等少数人享受特殊带薪假期。)
4、 以后一旦确立出台,对劳动者的直接意义?
(所有劳动者平等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
近日旅游业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2200名年收入6万元以上的游客中,63.7%的人希望“调整黄金周”,如果取消黄金周,60.1%的人更希望“强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此次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16日,所以如果您有什么想法,可以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邮寄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或者直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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