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大会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委要继续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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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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