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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实 
――笑满青山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6月29日 14:03 来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杨尧鑫 吴 边

    这是怎样两种不同的态度:以往,林农对集体的山林戏称:“我山不种我树,我树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所以漠不关心或盗砍滥伐。现在,林农们“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精心得就像看护自己的孩子。

    这是怎样一种变化:以往,林区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集体林、干部林,林农收益等于零。”现在,山和林子成了林农的“聚宝盆”、“摇钱树”,据福建省永安市政府提供的数据:2006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513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1.2%。

    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反差:以往,山林起火,出现“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的局面;现在,福建全省森林防火协会已达1500个,而且全是群众自发组织。

    这一切令人欣喜的变化就源于两个字:林改!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什么能产生如此巨大的魅力?一项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复杂改革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带着这一系列疑问,阳春三月,记者来到在全国率先实行林改的福建林区采访,探寻其中的奥秘。

    “山活、民富、人笑”

    穿行在闽西山区,一座座青山扑进眼帘,逶迤的公路旁,一片片毛竹林苍翠欲滴,半山腰隐约出现一些林农的身影,一幅静谧和谐的山水画,一种赏心悦目的自然美迷住人眼。

    竖立在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口的石碑,被称为福建“林改第一碑”,上面刻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林权制度六点改革公约和爱林护林的四项村规民约和林改后的林相图,而最惹眼的是56位村民代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等人的亲笔签名。村民真义昌说:“这块石碑是村干部和我们村民自愿集资1万多元建立的。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烂掉、雕在木头上怕腐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立个碑就是希望党和政府的这个好政策能千年不变!”

    “山活、民富、人笑”是福建林改后林区的真实写照。这个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拥有林地1.36亿亩的多林省,俗称“八山一水一分田”。从2003年4月开始,福建省推行的这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核心就是实行集体林木林地家庭承包,以法律的形式颁发林权证书,将集体林变成真正意义上的民营林,林农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将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变现。林改实现了资源增量、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村财增加,林区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和谐景象。

    站在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邓文山的树林里,听他讲述耕山育林的故事,让人感到由衷的欣慰。邓文山说,林改后,我们都舍得投入了,现在,种树之前都要先下肥,每亩比林改前起码多投资100多元,但收入的增加也很可观,每亩可增收1000到1500元。

    林改使林区生产发展是不争的事实。过去没人愿意去造林,因为那都是集体的,现在却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景象。仅2005年,福建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就达207万亩,比2004年翻了一番,尤其是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6年的85%。

    据统计,林改后福建林业得到快速发展,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2006年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居全国前列。

    林权制度改革,最直接得到实惠的是谁?当然是林农。“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增收激发了耕山的热情。

    59岁的邓文山是邵武市水北镇上坪村村民,谈起林改就笑逐颜开。他说:“我们村以前很穷,‘有女不嫁上坪村’是远近都知道的。林改后我们村富起来了,村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5200元以上,全村204户农户拥有160多部摩托车,5部小汽车,74户在城里买了房。我家2004年就买了摩托车,现在我是天天骑着摩托车上山生产,方便!”邓文光还告诉记者:“家里与另外7户人家组成联户,有200多亩竹林,现在正是竹笋生长期,老婆几乎天天在山上,不仅看护林子,而且还在竹笋旁插上标签,像选女婿一样护笋留竹,把林子收拾得比菜园子还精细。我们家一年光林木收入不下2万元。”

    邵武市常务副市长熊贻荣给记者提供了一个统计数据:2005年该市林农人均林业收入占人均收入的47%,比林改前的2002年增加了848元。

    林改前,不少人担心林改后林子都承包到了户,村集体没财政收入,啥事都办不了。没想到,林改后村财得到了明显增加。永安市燕东街道东郊村的党支部书记李腾腾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一方面通过依法收取适当的林地使用费和参与现有林地收益分成,保证了村财有了稳定的来源;另一方面,老百姓自发组织看山护林,村集体的开支也就大大减小,这一进一出不少钱啊。

    福建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组长柴喜堂对林区的情况了然于心。他说,福建林区平均每个村集体每年从林业中收入可达3万到5万元,多的可达10万元以上。

    林改促进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记者在采访中普遍听到的反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林改使村级涉林腐败从源头上得到遏制。永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江鸣说:林改后,大部分林权落实到农户或个人,铲除了村官腐败的土壤,个别想贪的村官“没得贪”,同时强化林农的监督主体作用,形成了有效的监督,使个别想贪的村官“没法贪”。他还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2002年、2003年,永安市分别查处涉及林业方面的党纪政纪案件11件和6件,2004年开始林改以来,全市仅立案5件,且只有1件为新发案件。

    干群关系融洽,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

    邵武市水北镇上坪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华充满自信:“林改后,村党支部已改选了两次,我们村支部一班人基本上全是满票当选。”村民郑文光接过话茬:“现在你可以去我们村任何一家问问,群众都会翘起大拇指说他们好!”

    有资料显示,与2003年相比,2006年福建全省森林火灾发生率下降了70%以上,盗砍滥伐林木案件减少了26%。

    来到林区,听林农们讲述林改的故事,你就会真切地体味到“山活、民富、人笑”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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