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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度]多方关注重庆“钉子户”事件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26日 10:58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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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在重庆市九龙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的通报会上,法院负责人指出:此案将于今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入执行程序。同时我们注意到,法院也指出: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和解以及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皆有可能,至于是否需要实施强制执行,目前尚不能确定。

    这几天,这件事情引起了大范围的关注,在重庆当地更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近日,“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昨天是小楼被法院限期自行拆迁的最后一天,由于很多网站将"自行拆除"误传为"强制拆除"的日期,昨天,"最牛钉子户"的命运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最关心这件事的还要数重庆市民。一大早工地旁就出现了看热闹的人群,工地现场虽然已经围上了竹篱笆,可还是有好奇的人想方设法探头探脑;另一些人则采取登高远望的措施,爬到工地附近的轻轨车站上驻足观看。

    大批记者涌往事发地点,小楼的主人吴女士干脆在自家房后开起了新闻发布会。

    记者专稿――媒体观点链接

    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拆迁纠纷,现在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也是一件好事,更多的讨论、更多的观点,应该可以碰撞出更多的好办法,来促进类似问题的解决。现在我们就来看看拆迁的社会背景以及由这起事件生发出的各方观点。

    对于"重庆钉子户"所造成的影响,各家媒体也纷纷发表意见,在昨天的所有的相关评论中,我们看到了不同的观点,有一家媒体认为,《"最牛钉子户"是我们的好榜样》,马上,另一家媒体就发表了反对意见,文章的题目也针锋相对,叫作:《宣扬最牛钉子户的榜样作用是危险的》,指出:国家要发展,发展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人民的利益要保护,政府义不容辞。让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达到最好的平衡,政府和经济组织要公平尽责,个人也理当如此。

    鉴于这起事件发生之前,恰逢《物权法》高票通过,《新京报》发在文章《以"公共利益"标准审视"钉子户"拆迁》,文章指出:最牛钉子户"的出现以及《物权法》的即将实施提醒我们,解决什么是"公共利益"迫在眉睫。

    主持人:其实,人们对重庆钉子户的关注源于多年来人们对拆迁问题的关注。从各界的争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关键词,比如: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利益平衡……等等。这些利益如何平衡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实,类似的情况在其他地方已经发生过,结果并不相同。

    这户人家坐落于上海市静安区,据说拆迁时房主与开发商没能达成统一意见,争执也是相当地厉害。恰好也因为这户人家的房子坐落于路边,最后开发商采取了避让的做法,就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这栋房子坐落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同样是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了矛盾,住户拒绝拆迁,耗时三年,最后,这栋民居被依法强制拆迁。

    在拆迁问题中,出现不同观点是很难避免的。拆迁者和被拆迁者的矛盾纠结在"利益"这个焦点上往往使问题更加难办。到底哪些问题应该强拆,哪些不能强拆?所谓"钉子户"的行为怎样认定?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又是不合理的呢?……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12月30号,建设部已经颁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在过去相关条例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行政调解程序,建立了拆迁听证制度,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规范了拆迁强制执行行为。虽然有了这些规定,但是在目前以及以后,如何解决双方的利益矛盾仍将是非常考验政府能力的一件事。我们希望重庆"钉子户"事件最终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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